• 1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骨科(河北衡水,053000);;
  • 2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脊柱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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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腰椎后路滑脱复位植骨融合内固定术中椎间植骨粒体积与术后融合效果的关系。 方法2004年5月-2007年6月,采用腰椎后路滑脱复位植骨融合内固定术治疗79例腰椎滑脱症患者。根据术中椎间植骨粒体积将患者分为3组:A组27例,椎间植骨粒体积平均为5粒/cm3;B组26例,平均为11粒/cm3;C组26例,平均为25 粒/cm3。3组患者性别、年龄、病程、病变节段、滑脱程度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gt; 0.05),具有可比性。对3组患者植骨粒体积、临床效果、植骨融合率、椎间隙高度、内固定物失效率等进行比较。 结果术后患者均获随访,随访时间24~43个月,平均35个月。3组植骨粒体积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lt; 0.05),但椎间植骨总体积及Cage高度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gt; 0.05)。末次随访时,各组Oswestry功能障碍指数(ODI)、下腰痛及双下肢疼痛视觉模拟评分(VAS)均较术前显著降低(P  lt; 0.05);组间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gt; 0.05)。术后1、2年B组植骨融合率均显著高于A、C组,A组高于C组,组间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lt; 0.05)。末次随访时A、B、C组椎间隙高度变化分别为(2.2 ± 1.4)、(0.8 ± 1.3)、(2.3 ± 1.6)mm,B组显著小于A、C组(P  lt; 0.05)。术后即刻及末次随访时各组椎体滑脱程度均较术前显著改善(P  lt; 0.05);末次随访时B组椎体滑脱丢失程度显著小于A、C组(P  lt; 0.05)。C组术后1年发生1例(3.7%)断钉,A组术后2年发生1例(3.8%)脱钉,B组无断钉、脱钉情况;各组均未发现断棒情况。各组内固定物失效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3.950,P=0.604)。 结论腰椎后路滑脱复位后,采用中等体积植骨粒(平均11粒/cm3)进行植骨融合内固定术,可明显提高椎间融合率,减小椎间隙高度丢失。

引用本文: 李鹏飞,贾楠,靳宪辉,张庆胜,丁文元,张为,崔胜杰,李华. 椎间植骨粒体积对腰椎后路滑脱复位植骨融合内固定术后融合效果的影响. 中国修复重建外科杂志, 2013, 27(6): 696-702. doi: 10.7507/1002-1892.20130154 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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